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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疫情防控特护期线上教学督导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28 浏览次数: 发布人: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保障疫情防控特护期间线上教学高质量进行,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,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现阶段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《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特护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学督导的范围

本学期疫情防控特护期间学校教师开展的线上教学课程,均列入督导范围。

二、教学督导的职责

1.质量监控。深入线上教学课堂开展教学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资源、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等方面,了解掌握全校教学质量情况。

2.教学评价反馈。发现线上教学中的先进典型,协助做好经验总结与交流推广;针对问题较多的教师和课程,提出处理建议。

三、教学督导的实施

(一)线上教学督导任务

二级学院(部)每天按要求收集并上报开展线上教学课程详细信息,其中各二级学院不少于10门次课程,马院、公共课部不少于4门次课程,创业学院、学工处不少于2门次课程,在线教学期间上报课程原则上应涵盖所有授课教师。质量管理中心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课程分配给二级学院(部)交叉开展线上教学督导,各二级学院(部)根据分配教学督导任务,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督导工作。

(二)线上教学督导要求

1.提前沟通。听课前,听课教师应提前与被听课老师沟通好,明确听课时间、了解授课平台、班级邀请码等,并提前做好网络准备。

2.及时评课。听课后,听课教师应通过在线反馈评价表,或电话反馈、评课,指出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,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,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提升。

3.各二级学院(部)每天上午12:00前完成次日线上教学课程信息表的填报,质量管理中心每天晚上6:00前下发被抽取听课的课程。

4。各二级学院(部)每天上午12:00前提交前日教师线上课程教学听课评价表,电子发稿送到质量管理中心(435496906@qq.com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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